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计划建设局),各有关单位:
为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,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,提高投资效益,我厅组织体例了《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》(以下简称《估算指标》)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《估算指标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,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本《估算指标》实施。
二、各相关单位应当凭据本《估算指标》,参考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宣布的造价信息,合理预测体例期至工程竣工期价格、利率、汇率变革趋势,体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。
三、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。实施历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实时反响至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。
联系电话:0731—85588382。
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3月28日